西京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指南
为做好基金会捐赠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赠原则
1.自主自愿原则。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捐赠财物。
2.专款专用原则。捐赠资金一律不挪作他用。
二、可以个人、团体(班级、地方校友分会等)、企事业单位等名义捐赠,且捐赠形式和数量均不限。
三、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管理和使用捐赠款项。
四、严格执行《西京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根据捐赠者意愿在西京学院校友网站上进行捐赠鸣谢。
五、捐赠方式
1.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西京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雁南一路支行
账 号:8111701012400519677
请注明捐赠类别+捐赠方称谓(如校友/师生姓名+入校年份+专业/部门或校友公司及社会组织、个人名称)”可附简短赠言。
捐赠咨询、手续办理等具体事宜请与校友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9—85628096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6号办公楼116室。
请各位校友捐赠、转账后留存捐赠实物发票、照片、转款存根截图等信息,联系西京学院校友办公室。
六、捐赠谢忱方式:在征得捐赠方同意的情况下,学校将对捐赠者以下列方式致谢:
(一)对所有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团体名称、捐赠者姓名会被列入捐赠纪念册,存放学校档案馆。
(二)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校内外广泛宣传捐赠者的善举。
(三)捐赠达到一定额度,捐赠者有命名意愿,可与基金会协商。
(四)在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范围内对捐赠方提供优先享用学校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五)捐赠谢忱方式未尽事宜可由捐赠方与校友办公室通过协商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