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身高172cm及以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170cm;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6.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性疾病;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用工单位: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二)招聘岗位:应急处突(仅限男性)
(三)具体要求:录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和服从工作单位值班备勤的工作安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本人需准备: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③退伍证(退伍者提供);④户口本(含直系亲属,若分户,携带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复印件);⑤近一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⑥无违法犯罪证明;⑦新冠疫苗接种证明;⑧近期同底版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
注: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面试为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观察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并测量身高,看五官是否端正,有无口吃、重听、色盲,检查有无纹身。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项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合同签订:公示期满合格后,由第三方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分局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200元;合同期工资3495元起(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包住宿,伙食有补助,按相关规定发放取暖、降温费,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联系人:辅警办 联系电话:86750655
简历投递邮箱:6355545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