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类优秀标准
(一)学术类(院校、科研院所等)
1、从事学术研究且研究成果在该领域有独特创见,获国内外学术研究机构审查通过者。
2、个人发明或著作,经有关机关审查认定,对专业学术提升卓有贡献者。
3、编辑、翻译、审查或修订巨著,成绩特优,获得相关机构公开表扬者。
4、知名专家、骨干或在本职工作领域中获得殊荣者。
(二)服务类(西部计划、基层就业等)
1、热心公益、不求报酬,服务社会,卓有贡献,并获政府相关单位公开表扬者。
2、服务于边疆及基层一线,为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且被单位或相关机构公开表扬和嘉奖者。
3、服务于国防及部队,获得三等功以上或有突出事迹并受到相关单位公开表扬者。
4、市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劳动模范、感动中国人物风采获得者、“三八红旗手”获得者等各战线、各行各业市级以上先进人物。
(三)行政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1、研提行政业务改进措施,经采行后对单位任务执行效率的提升有具体重大贡献,被相关单位公开表扬者。
2、执行任务,甘冒险阻,不畏艰难,不为利诱,圆满达成任务,有助提升服务单位的声誉,被相关单位公开表扬者。
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并能推动行政革新,对于单位行政绩效提升有重大贡献被相关单位公开表扬者。
(四)艺能类(文化传媒、演艺等)
1、从事文艺工作有累积性成就,曾获颁国内外文艺奖者。
2、曾出版作品或曾发表作品,举行全国性公开展演、个展者。
3、参加国际性、全国性艺能竞赛获得优胜,为母校争光者。
二、工商企业类
(一)自行创业,卓有成就,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或具有典型代表性。
(二)服务于工商企业界表现优良,曾获全国工商业总会、外贸协会等机关团体颁奖者。
(三)服务于工商企业界,卓有成就,并能具体回馈母校,协助母校发展者。
(四)自行创业且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五)自行创业,卓有成就,并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者。
(六)自行创业,卓有成就,并对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贡献者。
(七)自行创新创业,引领行业发展,成为领军企业。
三、升学深造类优秀标准
(一)考取世界名校前100位院校研究生、博士生。
(二)参加国际性全国性艺能竞赛获得优胜者,且能考取国内外院校研究生、博士生。
(三)在校期间具有发明创造成果且考取国内外院校研究生、博士生。
备注:
1、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可入围优秀校友评选范畴
2、为每位当选优秀校友颁发西京学院优秀校友奖章一枚,并颁发荣誉证书。
3、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并在学校内选择适当的地方刻石留名,广泛宣传优秀校友的优秀成就和关心学校支持学校的事迹,将其业绩和事件编辑成册典藏于我校校史馆及图书馆。
西京学院校友办公室
2022.4